选择对象

要编辑一个对象,必须将其与其他对象区分开来。 您可以使用“工具”面板中的“选择”和“直接选择”工具来区分对象。
选择工具
(基本)选择工具总是选择整个对象。
  • 选择在选择框中或被单击的所有对象。
  • 结合 Shift 键,它允许选择多个对象。
  • 与 ALT 键 (Windows) 或 Option 键 (MacOS) 结合使用,它只允许在对象完全位于选择框内时选择对象。
  • 结合 ALT 键 (Windows) 或 Option 键 (MacOS) 和 Shift 键,如果完全在选择框架内,它包括整个对象。
提示:即使使用“工具”面板中的其他工具,您也可以通过按 CTRL 键 (Windows) 或 Command 键 (MacOS) 快速选择或取消选择对象。
提示:当您在使用选择工具时双击对象时,该工具会自动切换到创建该对象的工具(例如矩形、多边形等)
直接选择工具
直接选择工具选择路径的各个点和段。
  • 选择在选择框架内或被单击的所有点。 如果对象部分位于选择框内,则只会选择选择框内的那些点。
  • 通过在选择框架内拖动来选择整个对象(与选择工具的行为相同),或选择对象的填充。
  • 结合 Shift 键,它允许选择多个点。
  • 结合 CTRL 键 (Windows) 或 Command 键 (MacOS),它允许单击整个对象并选择整个矢量元素。 如果仅在选择框中拖动一个点,则所有其他点也将被选中。
  • 结合 ALT 键 (Windows) 或 Option 键 (MacOS),它允许从复合中选择一个路径。
  • 结合 Shift 键和 ALT 键 (Windows) 或 Option 键 (MacOS),只需选择一个点即可包含对象的所有点。
  • 通过选择定义贝塞尔曲线的点,可以调整贝塞尔曲线手柄。
全选/反转选择
  • 要选择文件中的所有对象,请选择编辑>全选。
  • 要选择当前未选择的所有对象,请选择编辑>反转选择。
Updated on 5月 19, 20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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